跳至主要内容

全港中小学音乐教师粤剧教学奖2022

全港中小学音乐教师粤剧教学奖2022
活动章程及细则

背景及简介

为了推动粤剧的传承及可持续发展,现时本港已有不少中小学于校本课程内加入与粤剧教学的相关内容,教师亦积极发挥创意,通过不同类型的教学活动,加强学生的学习成效,培育他们欣赏粤剧的兴趣。有见及此,香港教育大学粤剧传承研究中心将与西九文化区戏曲中心合办首届「全港中小学音乐教师粤剧教学奖」,并获香港官立乡村师范专科同学会资助,以表扬及鼓励各中小学音乐教师对推动粤剧教学的努力与创意。

 

宗旨

• 表扬在粤剧教学表现卓越的音乐教师及支持粤剧教育的学校
• 鼓励中小学音乐教师以创新和有效的方式进行粤剧教学,从而加强中小学生对粤剧的认识和兴趣
• 推广及促进香港粤剧教育的发展

 

参加资格

• 全港中小学在职注册音乐教师
• 教师须以个人为单位参加,并须得到任教学校校长知悉及同意

 

参加办法

• 参加者必需提交:

1. 网上报名表格(按此填写
2. 一份以粤剧教学为主题的原创教案(一节课堂)及
3. 其相关课堂教学影片(30至60分钟)

• 请以电邮形式把教案及影片提交至 rctco@eduhk.hk,并于主题列明「参与全港中小学音乐教师粤剧教学奖2022」
 

 

报名及作品提交日期

• 网上报名: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
• 教案及录像提交:202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作品要求

 

教案

• 教案语言必须为中文
• 教案的格式可为PDF 或MS Word (.doc/docx)档案
 

课堂教学影片

• 课堂内容必需按照提交之教案执行,并以面授形式进行
• 影片长度需为30至60分钟
• 影片格式需为MP4/MOV ,参加者须将影片上载至一个云端硬碟上(Google Drive、Microsoft OneDrive、DropBox等),并于参加电邮内提供下载连结
• 所有提交的教案及影片只接受数码格式,恕不接受光碟、USB随身碟等呈交作品
• 档案名称需清楚列明参加者的姓名及学校(如陈大文_XXX中学)
• 影片不应出现不同意拍摄的学生的容貌。如有关学生无可避免地在影片出现,应通过后期制作将其容貌遮盖
 

评审准则

• 评审委员会将从以下范畴对参加者提交的教案及教学影片进行评核:

 

教案评审准则 :

1. 掌握学生的能力,订定适切的学习目标
2. 设计合适的学与教活动,让学生体验和欣赏粤剧
3. 学习活动能有效地引起学生对粤剧的学习动机
4. 选取恰当的教材和教学资源(包括电子设备等),提升学生的粤剧艺术素养
5. 设计适当的评估以回馈学与教活动
6. 教案设计富原创性
 

教学评审准则 :

1. 掌握粤剧知识和认知能力
2. 掌握粤剧技能(如唱曲、拍和、表演等)和示范能力
3. 能有效地达成学与教的目标
4. 能有效地运用教学策略和技巧,提升学生学习粤剧的兴趣和经历
5. 能有效地营造互动和启发性的学习环境
6. 能有效地运用教学资源
7. 能善用不同的评估策略以提升学习成效
8. 能有效地给予学生适当的学习回馈
9. 能有效地建立融洽及促进学习的师生关系
10. 能照顾学生的学习差异和需要
 

评审委员会

本次奖项之评审委员会由来自教育、粤剧、学术及文化界之专业人士组成,成员包括:
(按笔划序)

• 甘贻芳女士
• 李天弼先生
• 李少恩博士
• 李汉光先生
• 林惠玲女士
• 胡国贤先生
• 张敏慧女士
• 梁宝华教授(主席评判)
• 冯立荣先生
• 熊琲英女士
• 钟珍珍女士

 

奖项

 

• 所有成功报名并提交教案和录像的参加者将获赠$100购物券以示鼓励
• 各得奖者将获专人通知领奖,有关结果亦将于2023年2月6日在粤剧传承研究中心官方网站及Facebook专页公布

 

颁奖典礼

颁奖礼将于2023年2月6日假西九文化区戏曲中心举行,详情待定。

 

条款及细则

• 所有参加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供是次活动之用。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参加者有权查阅、更改及索取就本次活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复印本。如对本次活动所收集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查询,请联络本中心。
• 所有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
• 参加者可以保留有关版权,但将授权香港教育大学粤剧传承研究中心作非牟利之用途,中心有权修改、使用、出版、展览及宣传等。
• 评审结果以评审委员会之决定为最后决定,如有任何争议,评审委员会保留最终决定权。
• 参加者一经递交作品,均视为同意并愿意遵守以上参与条款和细则。如有违反,将被取消资格。
• 香港教育大学粤剧传承研究中心保留更改规则及其他安排的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